2017年郑州社保费由地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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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7年1月1日起,郑州社保费由地税征收,以下是详细介绍!欢迎阅览!

2017年郑州社保费由地税征收

  

12月5日,收听收看全省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暨综合治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郑州市随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郑州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跃华出席会议。

省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就下一步工作,王跃华要求,一要坚决贯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政府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的重要意义,站位全局,服务大局,精心组织,坚决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要迅速落实。距明年1月1日全面移交不足30天,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社保费征收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加强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要协调联动。社会保险费移交需要多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统筹安排、认真组织,督促和引导人社、地税等部门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移交任务。四要优化服务。社会保险费征收涉及千家万户根本利益,相关部门要科学筹划,制定应急预案,实现社保费征收平稳、有序过渡。五要履职尽责。人社部门和地税机关要承担好共同的责任和使命,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顺利完成社会保险费征收移交工作。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由一个机构征收,具体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既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但无论由税务机关征收还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都必须是一个机构征收;同时三项社会保险费也要集中统一征收,在征收后,实行分帐管理。

拓展阅读:郑州社保缴费指南

一、郑州社保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最低:2463.95元

最高:12319.7元

缴费比例

一、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8%(其中单位20%、个人8%)

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5%、1%、2%,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三、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

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五、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其中单位1.5%、个人0.5%)

缴费流程

1、参保单位到社会保险网()下载《郑州社保客户端系统》

2、参保单位按要求进行注册后,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有工资变动的参保职工工资并按要求上传资料

注:无法完成注册或无法进行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可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办理网上申报系统注册。

3、社保机构审核扣费。

缴费地址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业务经办大厅

地址: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东北角

郑州市社保局郑东新区分局

地址:众旺路与正光路交叉口西北角

郑州市社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金梭路13号(与合欢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郑州市社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航海东路与第五大街交叉口国安经贸大厦605室

郑州市社保局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迎宾大道航空港区管委会综合服务大厅

郑州市社保局中原分局

伊河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郑州市社保局二七分局

航海中路二七区国土局大楼

郑州市社保局管城分局

紫荆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

郑州市社保局金水分局

群办路与丰乐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郑州市社保局惠济分局

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100米路北

二、郑州社保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为:月缴费额229.97元;年缴费额2889.64元(含商业补充保险130元)。

养老保险

缴费额分四档:保底缴费额为月缴费492.79元、年缴费5913.48元;平均缴费额为月缴费821.32元、年缴费9855.84元;平均两倍缴费额为月缴费1642.63元、年缴费19711.56元;封顶缴费额为月缴费2463.95元、年缴费29567.4元。

医保住院待遇

1、在职人员区级、市级、省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5%,90%,88%。

2、退休人员区级、市级、省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7%,95%,93%。

注:一年最高限额32万。但是,个体医保无个人账户(即医保卡上不返钱),门诊看病或药房买药须自费。

缴费流程

养老保险

签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协议,次月起从邮政银行存折上按月划扣

医疗保险

办理医疗保险续保后,当月到市内光大银行各网点窗口缴纳当年度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