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所谓的岗前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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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收取所谓的岗前培训费

小王是法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很想找一份与法律专业相关的工作,但因为法学专业实践性强且大都需要工作经验,因此找工作确实很难。小王好不容易通过了解到北京某房地产国际顾问公司在招聘法务助理,网上投简历两天后接到该公司面试通知。小王参加面试后的第二天接到该公司的电话通知,说小王各方面表现不错,符合公司对法务助理的要求,同意录用让其下午到公司办理正式的入职手续。下午小王到公司后,一自称公司行政经理的人称:该公司系房地产经纪公司,因行业的特殊性,按照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必须先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正式工作。培训需个人先缴培训费600元,带培训合格后公司可予以全额报销。小王当时觉得很有道理,后来听朋友说:好多人都被这种形式骗了,上网一查才知道,很多人交了钱公司再以各种方式拒绝录用,但已交的钱公司不退,求职者也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证明其向公司交了钱,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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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很多单位以培训费、服装费、保证金、押金等各种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费用,还冠以各种看似合理的理由甚至承诺离职时予以返还。有的单位给出具收取款项的凭证,有的单位收取前款后仅以口头方式承诺离职时返还。但无论如何以上行为都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正规的'用人单位是按照双方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不会出现向员工先收取费用的现象,即便是培训也是带薪的,且由单位承担培训费用。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求职者,以任何名义向员工收取费用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这样的单位都是不正规的,需要予以高度警惕。同时,单位向员工收取的任何费用,务必要留存好相关凭证,以便作为维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