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无锡人社局留锡补贴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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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无锡人社局留锡补贴须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无锡人社局留锡补贴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劳务外包、派遣公司等除外)、高新技术企业。建筑领域不适用本政策。本政策所称外地员工系户籍非无锡大市的企业员工。

二、工作措施

(一)支持企业抢抓生产。支持企业科学应对市场形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做好原材料、零部件、产品等备库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职工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稳岗留工加快发展。对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下同)日平均用工人数占2020年度平均用工人数70%以上、年产值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经营管理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等人员的奖励或用于相关活动。

(二)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关怀引导外地员工尽量就地过年,非必要不离锡。春节期间,外地员工留锡并在岗工作不少于3天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不分户籍,在岗工作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再给予补贴。企业应履行主体责任,如实申报外地员工留锡和员工在岗信息,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企业收到补贴后应在下个工资发放周期内足额发放给员工,让员工及时得到实惠,感受到区委、区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三)及时兑现涉企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支持企业开展培训,采取预拨方式对企业开展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的,按300元/人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按1000元/人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鼓励企业自主选择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最高不超过5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

(四)保障工资足额发放。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矛盾,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工资足额发放。对确因经营困难出现欠薪问题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确保解决被欠务工人员的生活困难。全面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落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工作。

(五)开展关爱慰问活动。打造“留在新吴过大年”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让留锡员工充分感受到无锡的温度。组织开展留锡外地员工生活关爱活动,通过走访慰问、上门服务等形式为留锡外地员工送温暖、献爱心,积极营造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倡导企业落实员工节日福利,发放“过年红包”、“过年大礼包”、“特殊津贴”,为员工置办年货,送上“暖心年夜饭”,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丰富留锡外地员工节日生活。春节期间,免费乘坐高新公交公司的公交车,免收区内国有旅游景区、公园、文化和体育场所门票。鼓励商家开展促销活动,丰富节日消费市场。

(六)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外地员工留锡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氛围。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五有”防控措施,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企业须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对必要离锡员工,强化疫情防控和法律知识指导,统计好离锡员工和节后返锡员工信息,通过“锡新通”反馈,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者活动。

(七)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开展节前、节中、节后企业大走访活动,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企业用工、企业融资、项目建设、生产要素、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优先为留锡外地员工的重点接种对象提供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确保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街道(园区)、区相关部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服务职责,派专员指导企业申报奖励和补贴,并做好本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八)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春节期间,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加强日常巡检维护,及时掌握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街道(园区)和区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实值班制度,从严从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附则

(一)本政策的奖励和补贴由企业于2021年3月起申报,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于10个工作日内按实拨付至企业。

(二)国家、省、市、区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按就高不重复执行。

(三)本政策申报指南另行制定。

(四)本政策执行安全、环保事故一票否决制。

(五)本政策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1890576(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81890901(高新技术企业)、8189123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1891194(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85383586(一次性奖励、失业保险返还)、81891593(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线上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