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西安公积金无房职工租房提取条件和对象,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西安公积金无房职工租房提取条件和对象
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办理时间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政务中心、浐灞商务中心、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申请材料(原件)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金缴纳证明;
(4)单身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
①单身声明及户口簿(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信息中婚姻状况为空白(未婚的`不填);
②离婚证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下载);
③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
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金缴纳证明;
(4)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