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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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文化馆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化馆财务管理制度

文化馆财务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舞弊,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增强服务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励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各项支出;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每年做好月报表,年终做好决算报表及一切财会数据的上报工作;每季度财会向馆长提供单位财会收支数据情况。

三、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会部门具体统一管理。

四、预算管理

(一)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不得隐瞒,少列。支出必须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统筹安排使用,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二)根据年度编制工作计划,提出资金概算,经馆分管领导和单位法人审核后,报局财务室。

(三)按照“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总原则,有预算不超预算安排支出。

五、收入管理

(一)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专项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单位各项收入由财务统一管理,其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及时入账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进行管理使用。

六、支出管理

(一)单位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专项支出。

(二)单位所有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应程序审批。

(三)基本支出:在列支单据上(发票、出差单等),由经办人稽核人审核签名,再由单位法人(馆长)审批列支。填报发票、出差单等填写《峨山县文化馆财务资金列支报告审核表》。

(四)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执行玉文广党发[20xx]5号文件《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填报《峨山县文化馆列支报告审批表》。在该表上,财务审核签署意见,报馆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最后报馆长审批。

(5千元以下由馆长审批列支;5千元至2万元内由馆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由馆长签字列支;2万元以上上报主管局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见签署人和印章(公章),最后报馆长审批列支)。

(五)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首先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的实施方案、预算等,报馆领导批准同意该项目的实施方案、预算和上述审批后,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跟踪成效,并按照规定向馆领导进行汇报和向财务提供实施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资产管理

(一)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其他应收款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陈列台,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为固定资产]。

(二)加强对我馆零余额和专用两个单位账户及各类票据的管理。不得坐支,不得弄虚作假、巧立名目套取现金,挪作它用;对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控制,做到专款专用,决不允许挪作他用,提高盘活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各类票据进行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审核,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三)单位固定资产由馆财务统一建账、核算和管理。各岗位使用固定资产(设施设备)的我馆工作人员,负责维护其安全与完整。单位职工调离或退休等情况时应根据《峨山县文化馆固定资产(专用设备)使用登记卡》的记录交回单位并核销记录。

(四)根据单位业务工作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需进行项目工程、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和相关政府采购制度,由财务报请单位法人批准后,统一进行配置和投标采购(达到一定金额按照玉文广党组5号文件相关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单位国有资产投入的监控,设专人管理账目、物资,完善领有手续和清查盘点制度,达到帐与物相符、以实施资产管理与会计管理的有机结合。

(六)我单位要规定资产处置,对需核销的资产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规定按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核销。

八、财务监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所有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

(二)单位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对本单位的.财务审计;

2、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3、对本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4、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5、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6、对所发生的费用票据进行检查、白条、内部收据及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发票不给于报销。

(三)按照银行、财政规定,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专用账户。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规定账目统一核算,严禁侵占、截、留、隐瞒、滞留挪用,转移国家和单位的资产。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设置账外账。

(四)每年做好单位月报和年终决算预算报表及一切财会上报数据。

(五)按季向单位法人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财务报告数据,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特殊情况需及时向领导汇报。

文化馆财务管理制度2

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定额。

2、严密现金收支手续,收入现金要给交款人正式收据,并由交款人签字,付出现金要在付款的原始凭证上加盖“付讫”记。

3、如实反映现金库存,现金收付要做到入帐准确、及时,日清月结,不得以白条抵顶现金。

4、严格现金使用范围,不得超范围开支。

5、向银行存入和提取现金在注明来源和用途。

6、正确、及时地与银行核对帐目,做到帐实相符。

二、报销制度

1、严格实行“签字”审批报销制度,各种报销单据要求由经手人注明开支原因,局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2、单据必须合法。报销单据应具备单位名称、开据时间、品名、单位、单价、金额大小写、公章等项内容。

3、单据遗失,由遗失人重新到售货单位补开单据,并注明原单据号码,并由一人签字证明,经局长批准方可报销。

三、对基层拨款及财务汇报、公开制度

1、对各事业单位全年所需事业经费实行预算制度,会计人员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在年初制订全年预算计划,经局长办公会同议后,按计划执行。

2、对各单位所需其它事业经费拨款,需要各单位递交申请报告,经局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拨款,会计人员对签字的申请报告要妥善保管。

3、实行财务汇报制度,会计人员结合向财政局的月报、季报、年报,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财务情况。

4、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会计人员每半年向机关全体同志通报一次财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