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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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学校围绕国家的民族团结与发展需要,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已发展成一所进入国家“211 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民族高等院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体、民族类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学校1979年开始正式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最早设立法学本科的学校之一。学校 2010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一个博士点、九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点(法学理论、法律史、行政法学与宪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族法学)和一个专业型硕士学位点,即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

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年我校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全国60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

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公司企业、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务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公开发表两篇以上与专业相关论文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特别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关于免试推荐

我校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 (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

(一)2014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