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购房政策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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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连夜发文,再次将楼市调控政策升级,下面就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的常州购房政策,仅供参考!

常州购房政策2017

  常州购房政策2017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坚决打击炒房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在2017年市区供地计划的基础上再新增供应经营性开发用地1000亩。对已出让未开工的存量开发用地,督促开发企业严格履行出让合同的约定,尽早安排开工建设。对凡未按约定履行出让合同、欠缴出让金、恶意炒作土地和囤积土地的,将依法处置并纳入土地交易市场诚信黑名单,2年内不得在我市参与土地竞买。

二、加大商品住房供应。对正在分期开发的项目,政府有关部门要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开发节奏,推出更多房源,满足市场需求。在做好有效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加快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供应。

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公转商补息贷款)的,首付比例从30%提高至50%。

四、调整住房交易政策。新购买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的,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新购买商品住房的时间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五、加强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管理。已完成合同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需注销合同备案的,应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协议和《常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注销所涉房源统一在常州市房地产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期间不得重新备案。公示期满后一年内,重新备案的价格不得高于上次合同备案价格。

六、加强二手住房交易税收管理。全面实施二手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制度,坚决打击“阴阳合同”,切实规范二手住房交易税收征管秩序。

七、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会议确定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各项制度,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的调整周期不得低于2个月。

八、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联合执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囤积房源、捂盘惜售、捆绑销售、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虚构价格、变相涨价、价外加价或收取其他费用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九、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继续实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共有产权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制度,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本意见自4月9日起施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常州房产新政

关键词:广告法

2月:《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 卖房广告再说“学区房”将被罚

2016年2月1日起,《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开始施行,其中第十八条明文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规定》具体要求房地产广告①不能“捆绑”名校和户口等事项;②位置示意图应准确、比例恰当;③配套设施若是规划建设中必须注明;④广告价格需明示有效期限;⑤不得提及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

解析:“学区”往往是大部分常州购房者在挑选楼盘时的首要因素,因而“名校学区房”此类广告语最能打动购房者,买房陷阱也随之而来,部分购房者遭遇了买房后孩子无法入学的骗局。《规定》对房产广告做出了限制,不允许出现“学区房”等禁词,不得含有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从根本上遏制买房陷阱,为购房者排除相应的置业风险。

关键词:营改增

5月:常州全面实施"营改增"

自5月1日起,常州对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4个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个人销售住房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将平移到增值税征收中。即,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同时,原营业税政策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政策也同步平移至增值税优惠政策中。

解析:从房地产角度出发,“营改增”新政对二手房交易有明显的减税效应。按一套100万元的二手房来算,之前征收营业税为:100万元乘5%,即5万元税;如果改成增值税后应缴纳增值税为:100万元÷(1+5%)×5%=47619元,少交税约2400元(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而超过2年以上的二手房,则无需缴纳增值税。

关键词:公积金

7月: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上限上调至18100元

7月1日起,常州对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上调至18100元,较2015年度上调92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不作调整。

本次基数调整对象为2016年6月30日前在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2016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5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项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调整后,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限调整至18100元;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与2015年度保持不变,具体为常州市区(含武进区)1830元、溧阳市和金坛区1590元。 201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7180元。

解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是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常规工作,2016年7月起上限上调至18100元。对于意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而言无疑是利好,按常州相关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同时余额满3万,个人最高可贷30万,夫妻双方可贷60万,因而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也利于还未达到公积金贷款门槛的部分购房者。

9月:常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简化 放款节奏领跑全省

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在一门办理、一站办结,公积金贷款、提取等各项业务不再需要提供复印件,本人办理提取还贷只要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卡就可办理。

市公积金中心还大力推进与房管、人行、房产登记等部门信息共享,在信息核查、简化手续等方面开展应用。据悉,今年以来我市贷款发放即使面对上半年历史少见的高峰期,仍然保持了较快发放节奏。而从八九月份的贷款申请看,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量逐月环比小幅下降,与上半年高峰期相比,有近3成的下降。公积金资金供应紧张情况有所缓解,因此基本做到了商品房贷款一个月放款,二手房在抵押办妥后一周内放款。这种放款节奏不仅在苏南,就是在全省也属较快。

解析:对购房者而言,常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简化,最直接影响的就是买房贷款的放款速度,特别是2016年常州楼市回暖,置业需求进一步扩大,面临贷款高峰期,不仅可以简化办理手续,同时做到全省最快放款,省时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