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积金提取条件

乐求学 人气:1.23W

南充公积金提取需满足哪些条件?为方便各位南充市民了解详细的内容,下面整理了南充公积金提取条件,仅供参考哦!

南充公积金提取条件

  南充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职工因判刑、辞职、解聘、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九)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及术后抗排斥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帕金森症、精神分裂症等严重疾病。

(十)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大灾难事故包括火灾和交通事故。

(十一)因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南充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2十四条 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第2十五条 职工凭缴存存折、单位盖章的《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第2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凭提取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向管理核心申请,经管理核心核实后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准予提取的应及时办理,不准予提取的应说明理由。

南充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提取人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提取父母子女的需关系证明及身份证)

3、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

4、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两年之内)

以上2—4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购买商品房已办产权证需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提取人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提取子女父母,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和身份证)

3、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

4、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两年之内)

以上2—4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购买二手房凭产权证需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提取人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提取子女父母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和身份证)

3、房屋买卖契约或合同

4、契税完税凭证

5、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两年之内)

6、房管部门房屋交易的查询证明

7、交易资金流向证明(交易资金实行监管的,提供资金结算监管证明)

以上2—5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租住自住房需提取公积金的证明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交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房管部门出具的缴存人在工作所在地房产情况证明

4.提取申请人根据租住房屋所属性质情况还需提供不同的资料:

(1)租赁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租房、人才公寓的,提供与房屋管理部门签订的《房屋租赁证》或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同时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收款凭证

(2)租赁私有住房的,提供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证复印件;出租人租金收款税务发票或收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