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深圳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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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深圳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深圳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二)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三)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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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娃已经两岁了,我现在可以补领生育津贴吗?

答: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限:

(一)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二)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