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后有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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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后有什么补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州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后有什么补偿

广州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后有什么补偿

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办理条件

具有广州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也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所需材料

一、集体经济组织参保登记。

1、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表》(一式两份);

3、参保登记时一并办理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参保缴费的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参保人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

1、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参保提供);

2、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3、通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提供参保人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如提供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复印件需个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4、属于五保对象、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低收入困难人员的,请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