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城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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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通过制度约束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下面就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城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2017城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7城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一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法制办等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以深入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和“无违建”创建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精品城市创建,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努力破解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现根据金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将我局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城管执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截止12月底共办理简易程序案件60174件,一般程序案件1267件,合计收缴罚款1100多万元,以上罚款都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如数上缴市财政罚没款专户。在开展执法工作中,截止12月底,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有32起,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67起,均按上级复议机关和两级人民法院的决定、判决执行。

二、依法行政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

1、局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业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大队)、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局政策法规处作为依法行政的职能处室,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2、为了加强基层分局(大队)依法行政工作,在各分局(大队)设置法制科的同时还在各一线执法中队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审核员,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执法办案规范化的监督指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每月一点评、一诉一分析、一错一通报、网上办案信息公开),对案件办理、案件复议、案件诉讼中的错案进行分析、通报,通过制度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及时改进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二)强化指导。

为进一步实现依法行政要求,我局在加大了对市区各分局(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力度的同时,还强化了同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业务工作交流。

1、对各县(市)执法局相关专业问题的请示批复。就兰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婺城行政执法分局、开发区行政执法分局向市局上报的相关专业问题的请示,从专业性的角度进行研究,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批复。

2、对各县(市)执法局来人来电的具体个案探讨分析。就各县(市)行政执法局、市区内各分局(大队)在日常执法工作所遇到且反映的问题个案进行及时、细致的解答,并从法律层面上提供有关建议。

3、对市区“三改一拆”行动中重大拆违工作的现场指导。如金义都市新区的孝顺镇老铁路地块拆违,开发区分局的百事达地块拆违,金东分局的多湖中央商务区块征迁拆违。

(三)完善制度。

1、综合行政执法筹备工作开展以来,围绕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起草完善的主旨,针对综合行政执法方案中拟划转职能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市编办起草综合行政执法方案,多次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二是全面梳理行政处罚“7+1”职能相关事项;三是对省编办划转的职能清单进行筛选、核对,包括条款的准确性、适用性等;四是组织各分局(大队)负责人对于与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行讨论,起草、出台适用于金华市本地实际的协作配合机制。

2、实施各分局(大队)执法办案“四项制度”。根据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各分局(大队)行政执法案件统计通报“四项制度”(每月一点评、一诉一分析、一错一通报、网上办案信息公开)要求,对各分局(大队)实行“四项制度”执行情况月通报,有效的反映各分局(大队)当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促进依法行政。

3、继续深化城管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城管行政执法效能,通过规范化中队创建工作,使中队基本达到队伍建设正规化、执法工作法治化、区域管理精细化、队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达到最大限度依法行政、依法办案。

(四)严格审查。

对市局及下属单位民商事合同的审查备案。2015年共审查备案合同7份,包括《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金华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收费设施工程服务采购合同》,《金华市环城西路高铁站对面停车场监控及收费系统政府采购合同》,《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维护技术服务合同》,《金华市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项目合同》,以及《宣传片制作协议书》2份。

(五)评查案卷。

2015年我局分别参加了以下3次案卷评查:一是由市档案局组织,抽查了市局的行政许可类案卷及金东分局的行政处罚类案卷;二是由市法制办组织,抽查了开发区执法分局、婺城执法分局、金义都市新区执法大队的部分行政处罚类案卷;三是由省建设厅组织,抽查了开发区执法分局的部分行政处罚类案卷及由省、市法制办组织的2015年度案卷评查。其中,婺城执法分局制作的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浙金城法(婺城)决定【2014】第065号)在市法制办组织的2015年度案卷评查中被评为“金华市市级优秀案卷”。

(六)注重培训。

1、根据年初市局定下的全市、全局性执法业务培训不少于6次的要求,全局一年来共组织了6次大的培训,具体包括:零口供办案专题培训、法律风险专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专题培训、“无违建”创建规划执法实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交流培训会、行政处罚网上监管与办理系统操作专题培训。通过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了案件查办的工作业务水平。

2、召集各分局(大队)法制科长,开展了参与上级案卷评查、综合行政执法方案讨论、权利责任清单制定等专题业务培训。

3、在每月的局例会上组织专家进行月学法工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从年初开始每月邀请有关专家来我局围绕月学法工作专题讲授相关内容。

4、组织了全市新招录人员和军转干部的执法证申领培训工作。近一年来,我处共组织全市新招录人员和军转干240多人次的业务培训,并参加了申领考试,现考试通过率为98%,较好的保持了持证执法规范。

(七)普法行动。

12月4日,在市人民广场,由市普治办组织的由各部门参加的法制宣传日暨宪法宣传日的广场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市局法规处派人参加并同时组织各分局(大队)法制科长就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热难点问题作专门讲解宣传。同时就下一步即将实施的市区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情况作宣传。咨询会上,我局参与人员分发宣传资料、政策法规及现场展板展示,达到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市普治办的充分肯定。

(八)规范权力。

1、自觉接受上级法制部门的检查指导,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关于重大案件报备制度的相关规定,共上报备案重大疑难案件(个人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法人处以罚款50000元以上)33件,其中涉及对个人处罚的有10件,对法人处罚的有23件。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布内容涉及全局经费开支、工作动态、人事任免等方面,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收到各类信息公开申请24份,相关业务处室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予以回复。

(九)重点执法。

我局坚持以“改陋习、抓细节、克堡垒、标准化”12字方针为导向,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以下相关工作:

1、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精细管理。2015年,8890智慧城管采集路段从180条增加至220条;截止12月31日,8890智慧城管系统共采集交办城市管理问题72225件,结案71727件,结案率99.43%。列入考评范围的220条主要路段,街面秩序明显改观,占道经营、物品乱推放、乱倒垃圾等影响城市容貌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开展油烟噪音整治。一是开展“环保风暴”执法检查。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垃圾禁焚行动,截至9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3093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415家,限期整改281家,完成整改246家,行政处罚28200元。组织开展了市区“环保风暴”整治行动暨餐饮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整治专项督查,抽查了婺城区鼓楼里文化创意创业园7家餐饮单位及江南街道中村小区明伦街夜市烧烤疏导点整治情况。二是牵头开展餐饮业污染整治。研究完善了“六小行业”餐饮污染整治标准,拟制了《金华市区餐饮(饭店)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金华市区餐饮行业污染整治指导意见》,通过与各执法分局的指导对接,积极督促各分局落实排查摸底工作。截止12月31日,各执法分局共派出了1104 人次,排查 2213 家有证照餐饮单位。

3、开展“五禁”整治。一是以市区联动、部门配合的形式,在属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属地网格化管理职责进行任务分解,实现市区孔明灯禁燃禁放常态化管理。二是强力指导、督促各区开展“垃圾焚烧、桥面钓鱼、路面抛洒、街面晾晒”等行为查处,并利用报纸、电视开展强势覆盖性专题报道,以及通过校讯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性宣传。目前,已查处车辆抛洒污染路面429起,处罚金额410700元;桥面钓鱼查扣钓具371件,查处焚烧垃圾行为29件,处罚金额3600元;8890智慧城管交办整改沿街晾晒衣物3969起。

4、开展马路菜市场整治。取缔了和信路保集蓝郡马路市场、金星北街、长宁路、三路口、古子城等马路市场,对曙光路、对山路等马路市场进行了常态化规范管理。督促各区城管办加强对街道、社区所属临时菜场、市场的日常管理,杜绝重收费、轻管理现象发生。同时,突出流动摊点取缔查处,对擅自在重点商业街区、主要干道、公园广场周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一律进行取缔;对临时市场、城郊结合部马路市场规范点贩卖活禽等流动摊点,一律取缔,已累计取缔马路市场11个,取缔流动摊点2137个,暂扣杆秤、电子称、三轮车等经营工具6000余件,责令店家消除占道经营行为12000余次,处罚店家1200多家。

5、开展占道经营整治。一是注重沿街秩序的实时监管。与环卫部门协作加大日常保洁,狠抓突出沿“门前三包”工作落实,严格规范各类早点夜市排挡经营时间、经营秩序,加大各类乱扔乱倒垃圾、污染路面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专业保洁单位做好市区各类牛皮癣清理工作,确保视觉效果良好。二是开展了市区早餐摊点(店)、洗车行业占道、夜宵摊规范、背街小巷占道经营疏堵结合等专项行动。8890智慧城管交办早餐点占道经营整治3128起,占道洗车整治630起,马路市场占道整治317起,夜宵摊点占道整治721起。早点摊纳入公司化运作或参照公司化管理219个。

6、开展户外违法广告整治。加强公益广告设置比例监管,根据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联合各区属地行政执法分局、市场监管局开展户外公益广告专项督查,现场交办户外广告问题达220余处,现场整改32处,规范落实市区大型户外电子屏公益广告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全年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广告4533处、共22281.95m2。其中墙体广告104处,739.2m2;店招广告 55处,606.8m2;立面广告4211处,17443.95m2;楼顶广告99处,3094m2;电子屏64处、398m2。

(十)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

1、全力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开好全国现场会。

截至12月底,全市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536.04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的170.67%;累计完成“三改”1379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的153.2%,其中城中村改造1045.84万平方米,完成率261.46%,旧住宅区改造630.38万平方米,完成率210.13%,旧厂区改造453.07万平方米,完成率226.53%。

10月17日,住建部在我省召开全国治理违法建筑工作现场会,我市承办会议,义乌、浦江两地做了典型经验介绍,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得到部、省领导的高度肯定。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副部长倪虹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此次会议目的是学习推广浙江经验,部署全国治理违法建筑工作。会上,陈部长就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二是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三是要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四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五是要勇于担当。

2、完成国家试点项目建设,顺利投入试运行。截止12月底,已累计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910家,实际开展收运885家。市区餐厨废弃物日均收运量达61.13吨,最高日收运量74.6吨,已累计收运8531.6吨。严格考核督促落实收运开展。合理制定各区月计划数和案件查处数。对拒绝签订回收协议的餐饮单位,发放限改通知书,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完毕,对再次拒绝配合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严肃查究各类非法收运行为。依照《浙江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规,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对非法收运用于养猪、提炼粗油脂等行为进行严肃打击。

3、配合市区交通治堵工作,缓解停车难现状。着重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整治、静态交通规划和管理、停车诱导系统建设、人行道泊位施划等工作。2015年,全局共采集人行道违章停车信息107683张,共处罚59503辆次,罚款额8576950元。市区道路停车收费泊位1995个,其中地感1959个,POS机180台,共上交财政停车收费额119.2万元。针对我市停车现状,结合实际,深入调研,《金华市区静态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研究分工方案》经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后正式印发,在市区推进制定停车场建设管理新机制等八项“停车管理新政”。开发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整合金华市区72366个车位静态数据,对接了3000多个停车位动态信息数据,通过交通指数屏、整点电台播报以及智能停车诱导系统的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向广大车主传送市区车位实况,缓解市区行路难、停车难现状。2015年市区范围内共施划泊位3278个、非机动车停车线6405.6米、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标识(志)1238个、人行道公共(自备)车位编号4891个。

4、加强公共自行车运营监管,打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市区目前共有500个公共自行车站点、10000辆公共自行车。我局以市民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推出多项便民举措,方便市民绿色出行。提出了“实现四个零,促进六个率”的监管目标,通过完善运营考核机制,强化监管力度,促进服务水平提升。督促运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公共自行车站点的桩位全空、全满现象和设备故障问题,确保站点整洁无脏乱,促进空桩恢复率、满桩恢复率、故障修复率、卫生达标率以及租车卡办卡率和租还使用率的稳步增长。做好道路改造区块站点同步建设的协调对接,今年共完成49处站点复建及投入运营,并于10月中旬通过验收。目前,市区公共自行车租车卡办卡总量达12.54万张,使用量达1502.13万次。其中,2015年租车卡办卡量4.88万张,使用量853.58万次,日均使用量约2.7万次,单日最高使用量4万余次。

2017城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二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本局围绕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在巩固原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升行政管理与执法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和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年来本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主要做法。

20xx年,本局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点工作方案》、《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基本要求,在巩固原有法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加强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公开、法制宣传等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法如下: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20xx年,根据《深圳市罗湖区 20xx年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我局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建立健全了多项规章制度,初步实现了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保障、实现执法公开,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

1.建立守法主体责任促进机制。20xx年8月,我局制定了《罗湖区城管局关于促进守法表彰先进工作方案》。通过表扬、精神鼓励等措施,促使责任单位及商户(个人)自觉守法,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在辖区中培育、表彰一批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信誉度高、法律意识强且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先进责任单位及商户(个人),形成示范效应,扩大社会影响,引导更多的人主动守法,进一步推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质量的提升。

2.建立执法对象分级管理机制。20xx年8月,我局制定了《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级管理规定》,将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按区域进行分级管理,对重点执法区域进行严格检查,对一般执法区域进行抽查,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加强了对我区市容环境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

3.健全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分离机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xx年8月,我局对原有的《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和《标准化执法流程》进行了修改,健全了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分离机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查处分离机制规定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应按照查处分离原则,将案件的调查取证与作出处罚决定分别交由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对于重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前应经本局法制科审核。对于特别重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事先应报区法制部门审核。上述两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令行政执法更加独立、公平、有信服力,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

4.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20xx年8月,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党政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规定》、《行政执法监督员选任及管理办法》三项规定。执法责任是行政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目前执法监督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在实践中,往往存在“只纠正错案,不惩戒责任人;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个人责任”的问题。上述三项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执法责任的落实,形成了有效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一方面强化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以及对执法行为的敬畏心,另一方面促使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公正和文明执法,避免行政权力滥用情况的发生,使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5.推进执法文书改革。20xx年9月,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工作方案》。按照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说理充分的要求,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改革。要求有条件的执法队结合工作实际,先行试点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0xx年5月,我局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xx〕43号)、《深圳市罗湖区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组织清理小组对本局行政权责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清理,共清理出9大类611项行政权责事项,并根据清理结果逐项编制了行政权责登记表及流程图,共计90万字。20xx年2月,为保证权责清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我局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20xx年6月,根据我局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我局完成了权责清单的第一次修改,共计修改行政权责事项530项。20xx年8月,根据新颁布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我局对权责清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新增行政权责事项15项。通过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明晰了自身的权责,为进一步为市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依法行政,制度是基础。制度的基础性作用不仅要求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同时也要求各项规章制度适时、合法并具有可操作性。20xx年3月,为实现罗湖区垃圾不落地的总体工作目标,建设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制订了《罗湖区20xx年度开展“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行动工作计划》。9月,为进一步规范本局的定标工作,保证本局定标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制订了本局《定标工作管理办法(暂行)》。11月,为全面规范本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制订了区城管局《政府采购定标管理办法》。上述规章制度的制订,进一步健全了本局的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切实执行行政决策规则,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

近年来,本局在遇到各类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时,均能较好地按照本局《党政会议管理规定》、《党政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议事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科学决策。20xx年以来,本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局班子会议或局班子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罗湖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在制定前均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等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在决策过程中,本局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充分发挥本局法制科对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作用,始终将法制科的法律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中的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要求本局法律顾问参与并征询本局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作出之前,均按区里的有关规定提请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邀请区法制办的专业人员参加讨论与决策。四是严格把好合同事项的法律审查关。按照本局《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制部门对所有以本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均进行法律审查,20xx年12 月 1 日至20xx 年 11 月 30 日,提交法律审查的合同共414份,涉及金额12000万元。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法律审查,本局行政决策和各项涉法事务均能做到依法依规作出及实施。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1.及时疏理行政执法事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20xx年以来,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发我局《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新增案由13个。20xx年3月,针对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外包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作出了《关于加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外包工作监管的通知》;8月,根据我区20xx年重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本局组织人员完成了城管执法法律依据的梳理工作,包括城市管理、畜禽屠宰、建设管理、燃气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烟花爆竹管理、殡葬管理、教育机构管理、公路行政管理(公路广告)、校外午托机构管理、林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共60部,并通过座谈会、电话调研、线上反馈等方式完成对十个街道执法队一线执法人员的调研后,制定了标准化执法流程;9月,针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作出《关于行政执法相关事项的通知》。适时地制订、完善业务指导性文件与执法制度,对各街道执法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起到了良好的指引作用。而通过对执法制度的逐步完善,本局已初步建立起了一套涵盖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处罚结果公开等行政执法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

2.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执法创新取得新成效。

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我局结合新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自20xx年11月起实施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将每月的行政处罚结果在网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案号、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当事人地址、违法行为种类、立案时间、案情简介、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及承办单位。该措施切实提高了我局的行政处罚工作的透明度,促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活动长效监督机制。

同时我们根据本局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工作。20xx 年 12 月 1 日至20xx 年 11 月 30 日,本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659宗,其中户外广告设置许可89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79宗,林地采伐许可2宗,委托各街道办实施养犬登记许可489宗,均能做到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没有接到任何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有效投诉;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在做好日常审批工作的同时,我们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活动。本局在全市率先实施养犬登记行政许可网上“一站式”办理,推出办证服务点集中网上申报、快递送证、提供无偿服务等多项便民举措。实现养犬登记许可工作环节和时间大幅缩简,更加便民和高效。2015年5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质量,我局组织成立检查小组以抽取案卷集中评查的方式,对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评查报告的形式进行通报;针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会议形式,通报讲解具体问题,着力提升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质量。

在行政处罚方面,本局开展的“垃圾不落地,罗湖更美丽”专项行动被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罗湖区用眼界、使命和责任为全市城市管理树立了榜样和标杆。20xx年3月,深圳市城管局在东门步行街举行全市垃圾不落地专项行动现场会,推广我区的经验做法。 20xx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入开展“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专项行动,与辖区公安、交警联勤联动,市民、商家乱扔乱扫垃圾的行为进一步减少,市民讲文明、爱卫生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同时我局积极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xx年10月底,全区共开展执法行动686次,清理暴露垃圾314处,整治污水横流80处;收容流浪犬48宗,教育不文明养犬436宗,查处违法养犬52宗;查处涉嫌流动煤气售卖点2宗,没收空瓶41个;清理乱张贴28959处、乱堆放1029处、乱丢垃圾602处、乱涂画1139处、占道经营5443处、无证烧烤244宗。此外,我局还多次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垃圾运输密闭化专项执法,活禽乱摆卖专项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维护了良好的市容秩序。据统计,20xx年 12 月 1 日至20xx年 11 月 30 日,各街道执法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792宗(罚款金额826100元),未发生新的行政诉讼案件,仅有的1宗行政复议案件,也以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方式结案。案件败诉率保持为0。

3.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规范,需按照具体的标准予以评判,除了执法单位及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自我进行评查外,由业务监督指导部门定期对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是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途径。区城管执法局作为我区街道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深圳市罗湖区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罗府办〔20xx〕20号)对各街道执法队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2015年1月和7月,根据《深圳市街道综合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区城管执法局组织成立检查小组,对10个街道执法队制度建设、队伍管理、执法成效、案卷管理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存在问题予以通报,对执法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加以推广。9月,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街道执法队对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本局组织成立检查小组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形式开展了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行政执法改革成果。10月,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分批进行军事训练,以进一步加强执法纪律教育,改善执法队伍形象。通过行政执法检查与纪律教育,发现并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改进了本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四)切实作好工作人员学法和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切实作好我局工作人员和执法队员学法和业务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结合我局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具体情况,扎实开展本局工作人员的普法、学法工作,按照本局《学习法律知识若干规定》,先后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2015年1月,组织本局公务员参加全市公务员依法行政法治教育培训活动,学习测试覆盖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2月,组织本局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区里组织的罗湖区《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宣贯培训。5月,组织本局全体人员参加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培训。6月,组织本局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10月,组织本局公务员参加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全员培训。同时,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与讲座,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5月,组织区城管执法队员参加市城管局组织的城管综合执法培训班。6月,组织本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所队、各街道办城管科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培训。9月,组织各街道执法队执法队员参加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同时组织各街道执法队法制员参加市城管局组织的城管综合法制员培训班。通过培训和学习,使本局公务员和执法队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得到了不断的提高,能够逐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的要求。

2.积极开展日常覆盖式普法和各种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一直以来,本局积极开展日常覆盖式普法和各种专项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12月,在多个居民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减量分类进社区大型宣传活动。2015年2月,在2015年迎春花市期间向市民派发了50万个印有垃圾分类宣传内容的利是封。3月,开展森林防火及绿道宣传活动,派发深圳市绿道地图册、森林防火急救包等宣传品。4月,在多个住宅小区开展“相约爱卫共除四害”宣传活动,现场派发除“四害”药物及宣传单,向居民普及并推广防“四害”生活常识。9月,在东门文化广场开展文明养犬大型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折页、犬只用品等,宣传文明养犬。据统计,今年以来在垃圾减量分类宣传活动中发放的资源回收日宣传手册达20万册,为罗湖区的500个小区每个小区配备2套宣传框架及资源回收日宣传海报,餐厨垃圾管理宣传海报达1000张;在绿道宣传活动中发放深圳市绿道地图册20000册,绿道宣传包4700,森林防火急救包2000个;在养犬管理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折页20000张,宣传纸巾40000包。

同时我局还充分利用“罗湖城事”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一是结合我局业务职能,以便民利民为目的,陆续上线了行政处罚微信公示平台、微社区、花盆回收登记、公共自行车、梧桐绿道等服务功能。二是利用微博、微信互动活动配合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垃圾分类、垃圾不落地、爱卫等重点工作。 20xx年1月至10月上线的15个互动活动浏览量突破90万次,参与人数近15万人次。三是线上线下联动配合。通过线上报名线下组织活动的方式开展“牵手蓝天垃圾减量分类系列科普活动”, 20xx年4月至11月共组织9场810人次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四是与时尚罗湖、罗湖社区家园网、礼享罗湖、东门通、罗湖电信等政企微信的公众号资源建立新媒体联盟,相互助力,联动传播,扩大普法宣传范围。

(五)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初步实现信息公开法治化。

20xx年以来,本局继续以构建运作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严格按照本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和《新闻发布工作规定》的规定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一是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等信息平台,主动将本局应当公开的各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并及时进行更新与补充,公开内容涵盖了政策法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工作动态、计划总结、“三公经费”等各个方面。5月,对城管综合执法法律依据再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组织编制了区城管执法局《执法范围与主要执法依据》,逐项列明16大项执法事项,编制了包含136部法律法规的主要执法依据目录。7月,在电子政务网全面公开执法范围及主要执法依据136部法律法规的电子文本。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主动公开信息共1952条,其中在罗湖电子政务网275条,党务公开以及城管简报网站发布36条,“罗湖城事”新浪、腾讯微博、微信共发布824条信息,其中微博776条,微信48条。二是积极利用市、区信息刊物和新闻媒体宣传本局的各项工作,以便于市民及时、准确地了解和监督我区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各项管理与执法工作的透明度。通过上述各项推行政务公开的措施,进一步推进了本局信息公开的法治化工作。

(六)认真接受监管单位的监督,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机制。

一是认真接受上级和其他部门监督。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各类工作检查、评查,认真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切实执行区人大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xx年 12 月 1 日至20xx 年 11 月 30 日本局共办理人大议案27件,办理政协提案15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二是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机制。为加强外部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员选任及管理办法》,并根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基层组织的推荐初步确定了十名行政执法监督员人员,目前即将进入聘任程序。同时我局严格执行投诉受理制度和反馈制度。为畅通信访工作渠道,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所(队)都设立了兼职信访员,专门协调处理和督办涉及本部门(单位)的信访件办理工作。同时根据对各类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本局严格按法定的程序认真办理,按时回复,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20xx年 12 月 1 日至20xx 年 11 月 30 日,本局共收到各类信访件7521宗,已办结7521宗,办结率为100%。

二、工作成效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本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后获得了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案办理先进单位、20xx年度承办提案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并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表扬。创新性执法、垃圾减量分类等工作被作为先进典型得到检察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报道。

1.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初步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制订、修订规章制度,本局已在廉政建设、会议制度、队伍建设、岗位职责、执法管理、公文档案、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形成了一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运作模式。

2.各项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职能得到依法有效地履行。目前,本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已基本完善,用于指导各项执法活动正确开展的《执法指南》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及时进行了更新,各街道执法队全面积极地履行各项执法职能,各项具体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也步入了依法运作、规范有序的轨道。

3.“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专项行动和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深入推进“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专项行动和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市民、商家乱扔乱扫垃圾和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明显减少,市民的守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20xx年,我区取得了良好的市容环境综合考核成绩,第一至三季度考核平均得分97.246,在全市十个行政区中排名第二,市容环境问题明显改善。据统计,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我区城管监督中心立案数字化案件203703宗,其中乱摆卖和户外广告问题相比20xx年同期减少62.5%。

4.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xx年,通过加强市容秩序整治,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大力提升城区绿化和景观品质,继续深化“深度洁净、精细管理”城区环境提升行动,努力建设宜业宜居城区,为构建精致罗湖、精品罗湖、精彩罗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