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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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实施了,有什么具体内容?

柳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暂行)

柳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柳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使服务中心能更好的发挥服务青年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集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人才开发、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待业青年群体,包括具备就业创业愿望和基本就业创业能力的大中专毕业生、待业城镇青年、农村青年、企业青工及外来务工青年。

第三条 各县区建立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原则上由相应的县区进行直接管理,团市委城市青年工作部负责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能:

(一)就业信息发布:以服务中心为窗口,收集市内外企业、当地用工信息及见习基地见习信息,通过橱窗、网络等形式为广大青年提供就业信息。

(二)就业中介服务:以服务中心为桥梁,通过举办人才交流会等形式,为青年实现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职业技能培训:以服务中心为阵地,利用团的组织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对广大青年进行劳动技能和职业培训,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青年就业创业的本领。

(四)政策咨询指导:以服务中心为平台,为广大青年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帮扶指导,切实帮助和扶持青年进行就业创业。

第五条 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

(一)硬件要求

1.场地:10㎡以上;

2.人员: 2人以上;

3.设施:办公桌椅、电脑一台(上网)、电话一部、相机一台;

4.招牌样式为30cm*40cm或20cm*150cm,名称为“柳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招牌底色为金黄色,字体颜色为红色或黑色。

(二)软件要求

1.要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及运转机制;

2.要有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 服务中心要有专人负责工作,由所在县区的团委负责管理及对接,并报团市委备案。

第七条 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和见习大学生到服务中心工作。

第八条 服务中心要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财务核查,并报团市委备案。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