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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九国与刘仕荣在干田坝购买宅基地
修建房屋,因双方资金有限,又将该宅基地转让给杨再飞修建,如顺利完工后,刘仕荣连本带利,分得房屋共两套,分别是二楼和顶楼各一套,刘仕荣有权居住处理或出售,张桃、刘仕荣、王九国、周世菊在201x年2月8日签订的合伙建房协议无效。
承诺人(盖章):
合伙人签字(盖章)
同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