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注意事项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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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注意事项的知识,欢迎阅读。

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注意事项2017

一、培训范围、形式及时间

为适应会计人员实际需要,方便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脱产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以网络教育为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持有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2016年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自2017年起参加学习。

网络教育及脱产培训的培训机构经财政部门评估备案后予以公告。会计人员应选择经评估合格、备案公告的继续教育机构参加培训,否则培训结果不予承认。业务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经所属财政部门同意,可根据需要举办本系统、本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培训实施前应将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人员和培训内容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每年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结转下一年度。

(一)网络教育形式。网络教育采取菜单式学习方式,根据行业确定必学课程,在完成必学课程后(必学课时不少20学时),可选修其他课程。累计达到24学时,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60分及以上)后,每学时折算1学分。

(二)脱产培训形式。各县(市)区脱产培训由经公告的继续教育机构承办。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要求与网络教育一致。

(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形式。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