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学改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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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BL教学模式下,老师的角色不再是提供知识,而是创设问题,通过提问等方式引导、促进学生积极思考、自主学习。以下是小编J.L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法学教学改革之论文范文。

法学教学改革分析

摘要:人类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一般包括三个环节,即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基于问题的教学模式正好遵循思维规律,让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学生在问题情境中获得刺激,在老师引导下展开分析,从而掌握各种知识和技能。文章从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入手展开设想,分析基于问题教学法的可行性,最后结合具体的教学实践对其运用加以说明。

关键词:教学模式;PBL;必要性;可行性;设计

一问题的提出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教育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电大作为建构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平台,应突出以社会和岗位的需求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培养特色。在开放教育中注重学法指导,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员的自主学习能力,体现知识与能力并重,有效贯彻“知行合一“原则,是现代远程教育发展的必然。传统的法学教育,主要是一种灌输式教学模式。老师往往从概念入手,分析其特征,再从构成要件讲到与相关制度的区别。学生在学习某一法律制度时,往往要面对大量的基础理论知识,由于其实践性不强,学生被动学习,深感学习枯燥,难于掌握。由于长期的死记硬背,学生貌似掌握了很多知识,可碰到现实问题却一筹莫展,束手无策。有人总结自己在大学里所受的法学教育:“大学学习的知识只有30℅是有用的。”“大学所学的法学知识早还给老师了。”还有人望法兴叹,“学习法律很辛苦,枯燥又乏味。”“学习法律要背很多东西,可我记忆力退化,总是记不住,好不容易记住却又遗忘得很快。”时代在发展,法律在修改,知识在更新,难道我们的法学教学模式可以一成不变吗?古语有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传统法学教育的弊端大家有目共睹,有必要对其加以改革。我们都有这样的体会:书本知识看过多遍,背过多次,仍记不住;而针对具体问题加以分析,探求答案,在此情境下习得的知识却记得很牢。据此,笔者认为,在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中引入基于问题的教学模式是很有必要的。

二推行PBL教学法的可行性

基于问题的教学模式,即PBL(Problem based Learning),1969年由美国的神经病学教授Barrows在加拿大的麦克马斯特大学首创,运用于医学教学中,目前已成为国际流行的一种教学方法。PBL是一种以解决问题为主的教学模式。老师以实际生活中的问题为基础,采用提问的方式,让学生在问题情境中获得刺激,引导学生分析、思考、探究以至解决问题。它是一个建构知识的过程,通过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解决实际的、复杂的问题,使学习者建构起宽厚而灵活的知识基础,培养有效解决问题的技能,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由于问题的刺激,学生的思维活动变得积极主动,而不再是被动的接收。根据PBL教学法的特点,结合我们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目前办学的实际,我认为,引入PBL教学法是切实可行的。首先,法学专业人数较少,班额较小。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现在全省范围法学专业生源减少,每个班级人数都不多。而基于问题的教学模式正好适于小班教学。它可以更好地兼顾各位学员的知识情况,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至于顾此失彼,有所偏废。其次,学员的基础参差不齐。开放教育的学生年龄不同,阅历不同,行业不同,工作性质不同,所处环境条件不同,是一个多元化的群体,个体差异较大。采用基于问题的教学模式,可以更好地体现因材施教的要求。再次,成人理解能力增强,记忆力下降。

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更多地喜欢运用逻辑推理来习得新知。而且,成人的思维难于长时间有效集中,而通过问题,可以有效刺激学生的兴趣,使学生平心静气,潜心思考。最后,开放教育计划内教学课时少,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很少。电大的学员都是在职人员,往往有工作和家庭的负累,闲暇时间少,系统成块的学习时间更是不多,要求提高面授课的教学效率。如果老师简单地按照传统方式教授法律知识,在有限的教学单元时间里很难完成教学任务。而基于问题的教学模式可以引导学生思考,起到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之功效。正是由于存在以上诸多原因,在我们的法学教学中,尤其是实体法的教学中,可以更好地引入PBL教学法。它切合学生实际,学生参与率高,学习效果比较明显。同时,也应该看到,课程特点决定教学方法,不同性质的课程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也会有所不同。基于问题的教学模式主要适用于专科阶段实践性强的课程,如刑法、民法等部门法,本科阶段的部分课程,如合同法劳动法、证据学亦可采用此法;而对于知识型、理论型的课程,如中国法制史、法理学等则不太适合。

三PBL教学模式的设计

在PBL教学模式下,老师的角色不再是提供知识(这应该更多地由教材来完成),而是创设问题,通过提问等方式引导、促进学生积极思考、自主学习。老师的角色发生了转变,他们由“教”师转变成了“导”师,老师的作用由讲授者衍变为引路人。老师在课堂上提问,学生回答问题,保证学生能从更多的角度思考问题。PBL的教学设计应该包含三个步骤:设计问题,分析问题,解答问题。

(一)问题的设计

问题可以启迪学生深入思考,是PBL教学模式的核心,是其成败的关键。问题应该有层次感和针对性,它强调知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而非支离破碎的知识叠加。问题应该具有典型性,值得学生进行深度探究,而且学生有能力进行探究。问题应该具有自己独特的'背景,可以从生活中找寻其来源。学生根据问题提供的情境进入角色,激发学习动机。问题的设计可以通过教材获取,还可以通过生活撷取、网络搜索等方式获得。问题的设计应当考虑学生的知识经验和个性特点。对于比较复杂的问题,老师可以适当提供解决问题的线索和方向,从而降低问题的难度。下面,我仅以刑法分则抢劫罪的客体要件为例,说明基于问题的教学模式问题的设计模式。我们可以给学生设置如下问题:1、无体物能否成为抢劫对象?2、不动产能否成为抢劫对象?3、抢劫赃物能否构成抢劫罪?4、犯罪团伙之间分赃不均而暴力劫赃能否构成抢劫罪?5、对于抢劫非亲属共有财产,能否构成抢劫罪?对于设计好的问题,可提前两天挂在电大在线平台上,供学生了解和准备,方便学生通过教材、法规、图书馆和网络等多种途径收集资料,解决问题。不仅在面授课堂中,而且在我们的实时交流中,也可以采用基于问题的教学模式。围绕一个或几个问题,由学生各抒己见,然后由老师具体解答引导,从而有效提高学生的参与积极性。

(二)问题的分析及课堂讨论

在面授课时,老师在课堂上提一个问题,待学生回答完毕后继续提更多的问题。PBL中的问题须属于没有规定性、稳定性答案的问题,不能简单从书本上找到答案,不能套用既有的解决方法。而要面对新问题,在原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法理分析来解决问题。这就要求老师控制好教学秩序和进度,引导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

(三)老师总结

这是老师答疑解惑的时间,这个部分非常重要。学生讨论完毕,由老师高屋建瓴,对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总结归纳,使学生对内容有清晰的思路。老师可以将有关知识加以比较联系,进行综合概括,便于学生全面准确地掌握。老师应该尽可能地讲清楚分析问题的思路,便于学生掌握。老师还应该将单个的问题上升到系统理论的高度,让学生全面掌握。PBL教学模式也给老师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老师须明确教学内容,借助一定的教学技巧,以核心问题为引导,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技巧,进而培养其自学能力。老师既要敬业,也要专业,其自身也需要受到良好的训练,才能更好地发挥这种教学模式的优势。

经过教学实践,我发现,这种教学模式深受学生欢迎。在课堂上,他们意兴盎然,各抒己见,积极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老师同学展开热烈的讨论;课后,他们意犹未尽,将问题探讨进行到底,以期活学活用,真正弄懂问题。 “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我谨希望,PBL教学模式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法学教学中,能开枝散叶,获得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 钱小龙教学模式初探[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10.

[2] 刘景福,钟志贤.基于项目的学习模式研究(PBL)[J].外国教育研究,2002(11):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