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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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
内容摘要:本文从农产品物流组织存在的题目出发,指出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重要性,并从交易用度和供给链的角度对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进行了理论分析,最后提出了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重点。  关键词:农产品物流 组织创新 交易用度 供给链
  
  通过对我国农产品物流文献的梳理,笔者发现现阶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农产品物流重要性、特点和作用的研究(丁俊发,2002;厉以宁,2003),夸大发展农产品物流产业;农产品物流体系和制度研究(侯立军,2002;王新利,2003;黄祖辉,2005),夸大农产品物流体系的完整性和制度创新;农产品物流模式研究(夏文汇,2003;王新利,2004;刘联辉,2006),夸大采用第三方物流,大力发展农产品配送;基于供给链的农产品物流研究(丁华,2004;朱毅华,2004;庞胜明,2005),夸大农产品物流内外部整合和供给链整体优化;农产品物流环境和政策研究(李家曦,2005;陈绍慧,2006),夸大物流基础平台建设和政策扶持。而关于农产品物流组织方面的专门研究很少,主要是围绕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配送中心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杜小芳,2003;刘丹,2005;武云亮,2006),其它相关研究,如物流中介组织、产销一体化组织、同盟或虚拟组织等方面研究多散见于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经济文献中。
  从组织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的题目主要有:原有的商粮供企业仍然是农产品物流(特别是大宗农产品)的核心气力,但企业制度落后、物流功能单一,很多只能算是传统的储运企业;个体私营运输类企业正在成为农产品物流的重要气力,但是规模小而且分散,组织化程度很低;固然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农产品物流合作组织、同盟组织以及网络组织等新型组织形态,但总体数目较少,并且多处于发育的初期,物流功能不够完善;农产品物流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程度低,基于供给链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因此,加快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培育多元化的农产品物流主体,构建高效的农产品物流组织体系,是发展农产品物流的现实要求。
  
  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理论分析
  
  (一)基于交易用度理论的分析
  从交易用度理论的角度出发,组织创新就是组织规制交易的方式、手段或程序的变化,其动力是节省组织内部治理交易和外部市场交易的用度。农产品物流交易用度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农产品物流交易的形式、物流组织的边界以及物流组织模式的选择,创新就是要寻求能够有效节约交易用度的农产品物流交易方式及其相匹配的组织形式。
  1.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发生和影响的程度。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是交易用度理论的两个关于人性的基本假设,是影响或决定交易用度的基本因素。只要不确定性或复杂程度上升到一定程度,经济主体就很难对交易活动做出充分公道的决定和选择;组织创新就是要构建能够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先进组织,从而进步经济决策主体进行科学公道决策的`能力,减少因“有限的理性”而产生的交易用度。我国农产品物流领域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高级运营治理人才严重缺乏,组织化和运作规范化程度较低,如何减少因“人或组织”有限理性和利己行为而产生的交易用度,应该成为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关注的重点。
  2.物流组织交易用度的构成及其变化的趋势。交易用度是指协商、谈判和履行协议所需要的各种资源的使用用度。农产品物流交易用度主要包括:农产品物流组织发现需要其提供物流服务的消费者(包括农户、农产品消费者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寻找其他交易伙伴的本钱;了解提供的农产品物流服务的价格等信息方面的本钱;与交易对方讨价还价的本钱;订立提供物流服务契约的本钱;履行契约的本钱;监视契约履行和制裁违约行为的本钱。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既要重视物流交易用度的大小与构成,同时应考虑组织与物流交易用度变化趋势相适应,组织自身规模的扩展和信息化水平的进步等都会影响交易用度的变化,外部环境变化也会带来交易用度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