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庞德的诗歌翻译语言观出发,浅析英美儿童诗的翻译

乐求学 人气:1.77W

摘要:对英美儿童诗的翻译做一粗浅的评析。儿童味”也会大打折扣。即从“音乐”。庞德注重细节和单个意象的精确翻译。意境”三方面。

从庞德的诗歌翻译语言观出发,浅析英美儿童诗的翻译

关键词:儿童诗,“儿童味”,音乐,意象,意境

一、庞德的诗歌翻译语言观

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 1965-1972)是二十世纪英美文坛的巨擘之一,他不仅是英美现代主义诗歌的主要奠基人,而且以其突破传统的翻译观念和翻译手法推动了英美诗歌现代化的进程和翻译学的发展。

西方评论界认为,庞德翻译理论的核心是其诗歌翻译语言观。在早期的意想主义运动时期,庞德注重细节和单个意象的精确翻译,把其翻译观建立在语言能量与活力的基础上。他认为,语言是富有活力的,在不断的变化中彰显其生命力,因此,诗歌翻译应通过诗的节奏、意象和变化让诗歌语言迸发出巨大的能量。这种翻译观无疑给了译者更大的自由空间,诗歌翻译也因此而具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和艺术性。庞德在《如何阅读》一文中根据诗歌的语言特征,将诗歌分为三类,即“声诗”(melopoeia)、“形诗”(phanopoeia)和“理诗”(logopoeia),[1] 并对这三类诗的翻译做出如下阐释:“声诗可被一位听觉敏锐的外国人所赏识,尽管他对诗歌所有的语言一窍不通。声诗其实不可能从一种语言翻译到另一种语言,除非有天生的巧合,再加上仅译半句。与此相反,形诗几乎或完全可以不差分厘地翻译过来。好的形诗, 译者其实不可能破坏它“儿童味”,除非他粗制滥造,忽视众所皆知的常规。理诗无法翻译,虽然它所表达的意向可以意译。或者说,你无法‘就事论事地翻译’,只有在确定作者的意图之后,你或可找到一个派生或相应的结构。”[2] 庞德作为诗人兼翻译家,在诗歌英译方面功不可没,其独到的诗歌翻译观不仅对英语诗歌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英诗汉译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本文将依据庞德对诗歌类型的归结,即从“意象”,“音乐”,“意境”三方面,对英美儿童诗的翻译做一粗浅的评析。

二、 英美儿童诗的翻译

(一)“意象美”

受中国古诗的影响,庞德领导了20世纪初的英美意象主义运功,因而对诗歌意象的理解和翻译有其独特的艺术特点。从庞德对意象的定义,即“智力与情感在瞬间的复合体”,可以看出庞德在翻译中注重通过意象来渲染诗作整体的情感氛围,这种“融情于景”便是庞德诗学与中国古典诗学的契合点。

由于儿童擅长形象思维,儿童诗中则较多的运用表达色彩、声音和形象的词,从而形成了儿童诗语言浅淡而意象突出的特点。因此,英美儿童诗的翻译也可借鉴庞德诗歌翻译理论中关于诗歌意象处理的独特理念,不仅使儿童诗意象中所蕴含的活力得以张扬,也使诗歌整体的诗意画面变得鲜活起来。

在翻译过程中,为了凸显英美儿童诗的视觉意象和听觉意象,译者应在句法和用词上做适当灵活的处理,如多用汉语无主句、添加叠字等等。如英国诗人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的一首小诗《风》(The Wind),去全诗共三节,基本选用英语中最常用的单音节词,语言简洁流畅,意象清晰明快。而如何在译诗中保留这种画面感和意象美呢?现以该诗的第一节为例,略作分析:

The Wind

Robert LouisStevenson

I saw you tossthe kites on high,

And blow thebirds about the sky;

And all aroundI heard you pass,

Like ladies’skirts across the grass

O wind, a-blowingall day long,

O wind, thatsings so loud a song!

译文一[5]

我见你把风筝抛向云端,

我见你把鸟儿吹向蓝天;

我到处听见你跑步的声息,

像姑娘的裙子掠过草地

风啊,你整天不停地吹响,

风啊,你的歌声多么嘹亮!

译文二[6]

曾见你把风筝抛向高天,

吹得鸟儿振翅凌空飞翻;

侧耳四周可闻你的声息,

像姑娘的芳裙拂过草地  啊风,你终日不停地唱,

啊风,你的歌声多嘹亮!

这两则译例都较好的再现了原诗蕴含的意义,但译文二在语法层面上做了一些调整,使用大量的汉语无主句,使原诗中“风”的意象更加鲜明和突出,动感十足,从而使译文情趣大增。儿童诗的语言简单,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可以对译“儿童味”,但汉英两种语言之间句法、词汇层面的传统差异和大量的语言非对等现象常常会给译者带来挑战,因此,在翻译儿童诗时,应以“意象美”为重,必要时可以牺牲句法、词汇的对等,保证译文的趣味性和感染力。

 (二)“音乐美”

庞儿女认为“声诗”可以感而不可译,除非有巧合。然而儿童诗有着较强的音乐性,如何在汉译中保持这种音乐美呢?根据庞德的理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灵活的处理这种源于语言差异的不可译因素,竭力表现诗歌语言背后真实的感情。因此,这种“音乐美”在儿童诗汉译中就表现为诵读过程中浓厚的“儿童味”。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不必刻意追求音律上的统一。如果由于一味强调尾韵一致或“以顿代步”而造成译文的晦涩难懂或诗句冗长,则有悖于儿童诗的特点,“儿童味”也会大打折扣。因此,在儿童诗翻译中保持“音乐美”,要在形式上做一些取舍和变通,如舍弃原诗的音韵和步律而代之以句式的整齐或向五言诗、七言诗靠拢,从而保证了儿童诗的“可诵性”特征。如英国诗人西柏(Colley Cyber)的一首短诗《盲孩》(The Blind Boy),屠岸的白话体译文基本追随原诗;而骆海辉的七言体式的译法则随原诗的音律做了灵活的'处理,仅举该诗的前两节为例:

TheBlind Boy

Colley Cibber

Osay what is that thing call’d l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