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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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手续流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手续流程

一、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手续流程

(一)学生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包括:

1、原《报到证》;

2、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如回生源地且未就业的,无需提供此材料);

3、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等,同时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具有档案接收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专门接收函。

交各系辅导员,由各系辅导员在规定日期统一交招就办。

(二)招就办审核、数据录入后,招就办就业管理老师携带相关材料到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改派《报到证》。

注意:毕业超过2年不再办理改派(毕业不超过2年是指毕业当年起至第3年年底12月31日。如2004年6月份毕业的毕业生,2年的期限截止为2006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办理改派的,时间统一在毕业当年的7月20日之后。

正常工作日,报到证改派材料统一交至各系辅导员处;暑期,报到证改派材料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招就办。

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二、改派条件

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三、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